近期经企业举报发现,有外地不法分子假冒枣庄市工商局科室或工作人员名义,使用外地移动电话(如13673945006),以查处违法行为相要挟,强行推销书籍,严重损害了工商机关形象和声誉。现严正声明,枣庄市工商局从未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推销过书籍、报刊。如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接到类似推销电话或遇上门推销者,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各工商所向辖区内企业做好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