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概览
一级指标 |
分值 |
权重
%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权重
% |
一、企业合同管理 |
100 |
30 |
领导重视合同管理程度 |
100 |
10 |
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状况 |
100 |
20 |
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状况 |
100 |
10 |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
100 |
20 |
所签合同条款的规范状况 |
100 |
15 |
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状况和格式条款的规范状况 |
100 |
10 |
合同台账档案 |
100 |
15 |
二、企业履约能力 |
100 |
20 |
净资产收益率 |
100 |
15 |
总资产报酬率 |
100 |
15 |
资产负债率 |
100 |
20 |
速动比率 |
100 |
15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100 |
15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00 |
20 |
三、企业信用管理 |
100 |
30 |
信用管理制度 |
100 |
20 |
客户信用档案 |
100 |
20 |
客户风险评级和授信额度 |
100 |
20 |
应收账款管理 |
100 |
20 |
征信产品使用 |
100 |
20 |
四、企业社会信誉 |
100 |
20 |
保障员工权益 |
100 |
20 |
保障消费者权益 |
100 |
15 |
保障债权人权益 |
100 |
20 |
依法纳税 |
100 |
15 |
保护环境 |
100 |
15 |
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
100 |
15 |
二、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一)企业合同管理
该指标满分为100分,在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指数中权重为30%,分为7个二级指标。
1.领导重视合同管理程度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领导层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以及自身的合同管理知识。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合同管理”权重的10%。具体评价标准为:
(1)企业领导层重视合同管理、有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根据领导重视程度,按60分、40分、20分三个标准打分。
(2)企业领导层具有合同管理方面的知识。根据掌握相关知识的程度,按40分、20分、10分三个标准打分。
2.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状况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合同管理”权重的20%。具体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为:
(1)是否制定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该项目总分20分。
(2)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健全。该项目总分50分,考核是否建立以下基本制度:A.授权委托制度。B.合同订立审批制度。C.合同履行检查和纠纷处理制度。D.合同台账、档案管理制度。E.考核奖惩制度。每项制度占10分。
(3)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落实状况。根据制度落实情况,按30分、20分、10分三个标准打分。
3.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状况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合同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占“企业合同管理”权重的10%。具体评价标准为:
(1)是否设立专(兼)职合同管理机构。该项目总分30分。
(2)合同管理机构职责是否明确。该项目总分30分。
(3)合同管理机构能否真正发挥作用。该项目总分40分。
4.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该指标主要考核合同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能否胜任合同管理工作。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合同管理”权重的20%。具体评价标准为:
(1)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合同管理知识的掌握情况,占50分。由考核人员通过口头提问等形式打分。
(2)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取得《企业合同签订管理培训证》。持证上岗的,得50分;否则,不得分。
5.所签合同条款的规范状况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所签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合同管理”权重的15%。具体评价标准为:
(1)合同主要条款齐全的,得50分;合同主要条款部分缺项的,得30分。
(2)合同内容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得50分;有部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得20分;有严重违法条款的,不得分。
6.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状况和格式条款的规范状况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是否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自制合同格式条款是否规范。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占“企业合同管理”权重的10%。具体评价标准为:
(1)主营业务全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得50分;部分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得30分。
(2)企业使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内容齐全,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得50分;个别条款缺项的,得30分;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款的,不得分。
7.合同台账档案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的合同台账和档案的建立管理情况。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占“企业合同管理”权重的15%。具体评价标准为:
(1)根据合同种类、时间等标准建立了完整合同台账的,得50分;不完整的,得30分;没有的,不得分。
(2)有完整的合同档案,可以随时查阅和统计的,得50分;不完整的,得30分;没有的,不得分。
(二)企业履约能力
该指标满分为100分,在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指数中权重为20%,分为6个二级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体现了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自有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反映了投资与报酬的关系,是评价企业资本经营效益的核心指标。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履约能力”权重的15%。具体计算办法为:
净资产收益率(100%)=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平均净资产是企业年初所有者权益同年末所有者权益的平均数。净利润是指企业的税后利润,即利润总额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净额,是未作任何分配的数额。
2.总资产报酬率
总资产报酬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利润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表示企业包括净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全部资产的总体获利能力。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履约能力”权重的15%。具体计算办法为:
总资产报酬率(100%)=利润总额年末数÷平均资产总额
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实现的全部利润,包括企业当年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和所得税等项内容,如为亏损,以“-”号表示。平均资产总额是指企业资产合计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平均值。
3.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表示企业总资产中有多少是通过负债筹集的,该指标是评价企业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主要考核企业负债水平及交易偿债风险程度。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履约能力”权重的20%。具体计算办法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年末数÷资产总额年末数
负债总额是指企业承担的各项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总和。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拥有各项资产价值的总和。
4.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是企业一定时期的速动资产同流动负债的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履约能力”权重的15%。具体计算办法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合计年末数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年末数-存货年末数
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是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现金净流入同流动负债的比率,是从现金流动角度来反映企业当期偿付短期负债的能力。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履约能力”权重的15%。具体计算办法为: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合计年末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一定时期内,由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的流入量与流出量的差额。
6.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是指企业本年营业(销售)收入增长额同上年营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率,表示与上年相比,企业营业(销售)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企业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该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占“企业履约能力”权重的20%。具体计算方法为:
营业(销售)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上述6个二级指标的评分标准是,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得满分;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不得分。鉴于上述比率复杂多变,省工商局将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结果每年下发参照标准,或者委托有关信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企业履约能力的专项评价。
(三)企业信用管理
该指标满分为100分,在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指数中权重为30%,分为5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占“企业信用管理”权重的20%。
1.信用管理制度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具体评价标准为:
(1)是否建立了以下企业信用管理基本制度:A.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制度。B.客户调查制度。C.客户档案制度。D.信用额度授予制度。E.应收账款管理制度。F.考核奖惩制度。每项制度10分,共60分。
(2)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该项目总分40分。
2.客户信用档案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客户档案的完整性。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具体评价标准为:
企业通过客户调查等方式,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用档案的,得100分;档案不完整的,得50分;没有建立的,不得分。
3.客户风险评级和授信额度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在信用销售中是否对客户进行风险评级以及如何授予客户信用额度。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具体评价标准为:
(1)在信用销售中,进行客户风险评级的,得50分;否则,不得分。
(2)依据企业信用政策和客户风险评级结果,对客户进行授信并执行的,得50分;否则,不得分。
4.应收账款管理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水平。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具体评价标准为:
建立了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和债权管理制度的,得100分;制度不完善的,得50分。
5.征信产品使用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在重大经济活动中,使用征信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降低风险的情况。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由企业提供具体的事例,考核人员根据考核情况打分。
(四)企业社会信誉
该指标满分为100分,在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指数中权重为20%,分为6个二级指标。
1.保障员工权益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员工权益的维护情况。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占“企业社会信誉”权重的20%。具体评价标准为:
(1)没有不良记录的,得60分。
(2)受省级以上(包括省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得40分;受省级以下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0分。依据企业提供的近两年受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情况打分。
2.保障消费者权益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情况。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占“企业社会信誉”权重的15%。具体评价标准为:
(1)没有不良记录的,得60分。
(2)有优良记录的,得40分。依据企业提供的近两年受消费者协会表彰的情况打分。
3.保障债权人权益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保护债权人(供应商)权益的情况,是债权人(供应商)对企业的信用评价。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占“企业社会信誉”权重的20%。具体评价标准为:
选择3-5家企业债权人(供应商),采取发函的调查方式,征求债权人(供应商)对企业的意见,满意度分为好、一般、差等三个档次,其得分依次为100分、60分、40分。由考核人员综合后得出分数。
4.依法纳税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纳税、履行对国家责任的情况。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占“企业社会信誉”权重的15%。具体评价标准为:
(1)没有不良记录的,得60分。
(2)受省级以上(包括省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得40分;受省级以下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0分。依据企业提供的近两年受各级政府、税务部门表彰的情况打分。
5.保护环境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维护公共利益、注重环境保护的情况。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占“企业社会信誉”权重的15%。具体评价标准为:
(1)没有不良记录的,得60分。
(2)受省级以上(包括省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得40分;受省级以下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0分。依据企业提供的近两年受政府、环保部门表彰的情况打分。
6.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该指标主要考核企业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情况。该指标最高得分100分,占“企业社会信誉”权重的15%。具体评价标准为:
企业从事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实绩突出,受有关部门表彰的,得100分;仅从事一般性的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得60分;没有从事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不得分。依据企业提供的受赠单位票据复印件和受表彰的证明复印件打分。 |